近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保險業協會”)研究形成《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銷售能力資質分級體系建設規劃(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劃》),擬建立全行業統一的銷售能力資質分級和職業培訓標準、考核評價規范以及保險銷售授權規則,以行業自律的形式推進銷售能力資質分級工作,并逐步推動銷售能力資質分級納入國家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體系。
建立能力資質分級標準
為全面提升保險銷售從業人員(以下簡稱“銷售人員”)專業能力素養,服務保險行業高質量發展,《規劃》要求建立統一規范的銷售能力資質分級標準。在充分調研論證基礎上,根據銷售人員職業活動內容,對其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提出綜合性水平規范,形成全行業統一公認、共同執行的銷售能力資質分級標準。
《規劃》要求建立統分結合的銷售能力資質考核評價機制。研究訂立各級銷售能力資質對應的理論知識、專業技能等方面的考核評價規范;編制相應培訓教材、考試大綱、基礎題庫及評價機構操作規范等;指導保險機構依據規范和標準有序開展銷售人員職業培訓和考核評價工作。
《規劃》明確建立與銷售能力資質對應的分級銷售授權規則。遵循高能力銷售人員多授權、低能力銷售人員少授權的基本原則,確立按照保險產品復雜程度制定銷售授權管理規則。引導保險機構按照行業銷售授權管理規則建立企業內部產品銷售授權管理體系,綜合考察銷售人員誠信、銷售能力資質、業務品質等情況進行保險產品銷售授權管理。
《規劃》要求推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積極爭取相關政策許可和支持,組織建設“保險代理人”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推動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按照社會效益首位、不以人才評價為營利目的的基本原則為行業提供服務。
推進常態化分級
《規劃》明確了實施步驟,主要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完成各項配套標準建設。保險業協會建設并發布銷售能力資質分級標準、各級對應的培訓標準、考核評價規范和銷售授權管理規則,建立銷售人員銷售能力資質等級相關信息采集機制。
第二階段鼓勵保險機構自愿參與試點運行。以第一階段工作為基礎,與部分先行先試的地方行業協會進行銜接,支持鼓勵保險機構積極參與試點,綜合試點工作總體情況,進一步修訂調整相關標準。
第三階段指導行業正式進入過渡期運行。正式發布行業自律公約并組織簽訂,指導保險機構依據標準和規范開展過渡期運行工作。保險業協會聯合地方行業協會做好咨詢解釋工作,并對保險機構實施進展、效果和存在的問題等進行深入調研評估。
第四階段常態化推進銷售能力資質分級。系統總結分析過渡期實施情況,保險業協會牽頭修訂完善銷售能力資質分級制度體系,建立銷售能力資質分級工作自律檢查機制,推動行業持續、常態化開展各項工作。同步積極推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
保險業協會表示,未來要以建設銷售人員銷售能力資質分級體系為基礎,構建科學規范的銷售人員人才培養、能力評價和銷售授權管理體制機制,促進銷售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和規范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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