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王女士于2018年3月1日為自己投保重大疾病保險,保額10萬元,投保時告知“慢性肝炎,肝功能、B超正!,并提供單位體檢報告。保險公司核保后決定加費100%。2019年12月2日,王女士患“肝癌”,申請重大疾病保險理賠,保險公司審核后,未發現投保前其他就診病史,正常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10萬元。
隨著大家對保險了解的深入,購買保險分擔風險的意識也越來越強,很多有病史的客戶也希望為自己購買一份保障。大家會有顧慮,“帶病投!本鸵欢〞鼙?“帶病投!笔欠裾娴臅皳p害”客戶的利益?
對于“帶病投!,投保的險種不同,保險責任不同,根據該“病”所做出的核保結論也不同,此過程稱為“核!。核保結論一般分為以下五種:
1、標準體承保:
客戶將病史如實告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經過審核,認定該病史對本份保單的承保影響不大,決定以標準體正常承保。舉例:客戶有闌尾炎手術病史,本次投保重大疾病保險,該病史不影響保險公司承保該重大疾病保險。這是最理想的結果,如果將來出險,保險公司將正常賠付。
2、加費承保:
經過核保,該疾病對投保有一定的影響,但尚在可承擔的風險范圍以內,保險公司將在標準保費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比例加費承保?蛻艨梢赃M行評估,加費后的保費是否在個人承受范圍之內,來決定是否同意加費。加費承保后,如果將來出險,保險公司將正常賠付。
3、除外責任:
對于某些特定疾病不予承保,但不影響其他責任的承保。舉例:客戶把投保時告知乳腺結節,核保結論為“乳腺相關疾病除外”?蛻敉獬夂,將來若因其他疾病出險,保險公司將正常賠付。
4、延期:
依據客戶告知的目前的身體狀況,不能準確判斷未來的情況,此刻無法給予準確、合理的風險評估,需要一定時間觀察,待明確診斷后才能決定是否承保。舉例:客戶剛出院或剛做完手術,可能需恢復一段時間(如半年、一年)后再進行評估。
5、拒保:
根據被保險人當前的疾病情況判斷,預期死亡率、患病率超過了可承受的范圍,保險公司為保障公司的穩健經營及維護廣大客戶的公平利益,決定不予承保。此種情況下,建議客戶根據病情決定是否嘗試更換險種投保。舉例:客戶患“高血壓”投保重大疾病保險,被拒保,但可以繼續嘗試投保壽險、防癌險及其他特定責任的保險,核保結論可能不同。
溫馨提示
希望每一位客戶在投保時都能盡到如實告知的義務,不要持僥幸心理,若出險,保險公司均會調取歷史就診檔案,受到損失的是消費者本人。 |